按照抚顺市科协转发的辽科协发〔2021〕20号文件《关于开展第十三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经院内征集,个人报名申报、科教科审核,报请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,抚顺市中心医院拟推荐吴哲同志参评第十三届辽宁青年科技奖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9日,如对公示人员在业绩贡献、专业水平、学术造诣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等方面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抚顺市中心医院科教科如实反映。
联系地址: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5号抚顺市中心医院科教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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